有回音 | 快遞車輛占道影響交通 內蒙古呼和浩特:約談快遞網點 強化治理整改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了車輛亂停亂放影響交通的問題。網友在留言中表示:“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東二環(huán)與林蔭街西巷交匯處西200米,快遞車輛及其他車亂停,無人管理,導致早晚高峰行車困難?!?/p>
網友留言截圖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政府對此條留言作出答復。針對網友反映的問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賽罕大隊立即對市民提出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政府對留言作出答復
經核實,該處路段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賽罕大隊九中隊管區(qū)。賽罕區(qū)西林蔭街西段街道寬幅較窄,來往車輛僅可供兩車并排而行。占道停放車輛主要為林蔭街街道內,臨街的兩家快遞公司網點運送快遞的非機動電動三輪車。占道原因為停放在店鋪門前對電動車進行充電,及停放在快遞網點前搬運快件造成了占道情況。九中隊中隊長此前多次已就此情況與兩家快遞網點負責人進行溝通,并組織警力常態(tài)化對反映路面交通秩序進行管理,對不文明快遞行業(yè)從業(yè)者進行勸導及處罰。但仍存在網點負責人不重視居民出行需求、快遞從業(yè)人員與交管部門打時間差將交通工具隨意停放在街道內。
針對網友反映現階段快遞業(yè)交通工具擺放秩序亂的情況,九中隊再次對兩家快遞公司網點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從交通安全管理等提出以下幾點工作要求:一是所有快遞公司所屬電動車嚴禁任何時段停放于林蔭街內,更不得以充電、搬運快遞等臨時停放為借口隨意占道停放;二是管區(qū)中隊將會同轄區(qū)城市管理局、兩家快遞呼和浩特市總公司針對此處兩家網店門前亂象進行強化治理,各快遞公司做好內部整改;三是針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占道停放非機動車的駕駛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內蒙古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五十六條,嚴格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占道停放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5元至50元罰款,對拒絕接受罰款的非機動車駕駛人扣留其非機動車,并將相關違規(guī)人員及網點負責人信息報送至呼和浩特市總公司;四是經過與兩家快遞網點負責人就亂停亂放問題開展座談會后,快遞網點負責人表示將積極尋求不影響居民出行的方法;五是九中隊將定期對兩家網點快遞從業(yè)人員開展“文明從業(yè)我先行”交通文明安全宣傳,大力倡導快遞行業(yè)作為特殊行業(yè)對城市文明建設的引領作用,共同為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貢獻自己的力量。
當前,賽罕區(qū)交管大隊密切關注著網友反映的問題及對交管工作的具體建議、意見,圍繞群眾關切的問題,大隊、中隊不斷細化、優(yōu)化各項工作措施,構建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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